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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贬值鉴定评估案例解析

一、案例
2008年12月,家住北京某小区的王小姐将一辆本田车停放在小区停车场。由于邻居陈女士倒车不慎,撞上跑车,使车子损坏十分严重。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陈女士负全责。事后,陈女士对王小姐的车进行维修,并承担了修车费用。由于该受损汽车购买于2006年,车价为34万元。车辆修好后,王小姐委托旧机动车评估机构对被损汽车进行评估。经评估,该车修复后的贬值损失为2.8万元。王小姐要求赔偿贬损费遭拒,遂将陈女士告上法院。
2009年7月,北京朝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陈女士赔偿原告车辆贬损费2.8万元。

二、分析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害能否完全修复可将损失分为两类:一类是经修理后可完全恢复原状的一般损失,一类是即使经过修复也无法完全恢复原状的贬值损失。
一般损失经过物理修复(如喷漆、轮胎更换等),不会对汽车的使用寿命、动力性、安全性、美观性和舒适性等造成影响,完全可以恢复其“原状”,侵权责任上表现为汽车修理费用的承担。一般情况,肇事车主对于修理费用也多会配合赔偿,因为这部分费用最终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获得赔付。
而“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无法通过保险公司获得赔付的,需要肇事车主自掏腰包,所以,肇事车主往往不愿意主动承担。然而,车辆贬值损失却是实际存在的,根据《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肇事车主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如果车辆因为他人的责任造成了贬值,就应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理直气壮地向侵权人索赔车辆贬值损失。
三、车辆贬值损失数额如何确定?
车辆贬值的具体金额需要经过专业的车辆鉴定评估机构的鉴定,以车辆鉴定评估机构依法出具的鉴定报告为准。
四、鉴定应当提供的材料
1)、车辆登记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车辆;
3)、购车及车辆购置税等费用证明;
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5)、车辆维修及结算清单;
6)、事故现场及车辆受损车辆的照片;
7)、与事故及事故车辆相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