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最新动态

你想知道的法律条文在这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01月01日起实施,现将与我们相关的法律条文归列如下,方便大家查阅使用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 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法条链接】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于规定》第七十五条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法条链接】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着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条链接】
《民诉解释》第三十七条 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法条链接】
《民诉解释》第八十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法条链接】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祝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条链接】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法律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销售者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经销商将经过喷漆的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出售,其行为已经构成以欺诈手段签订合同,所以,该合同无效。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法条链接】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