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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鉴定的教训摆在眼前!(分享)

为了节省鉴定费官司输的好惨!
案情描述!哈尔滨某汽车租赁公司汽车,将2019年一台新捷达车,租给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使用!大学生在使用过程中,突然发现发动机灯报警,就在百度查了一下,发动机故障灯报警是什么原因?查完以后网上说的可以继续使用,没有问题,大学生就继续向前开,在行驶了几公里以后,发动机突然爆缸!导致发动机损坏!
        2019年6月21号,长春奥达机动车鉴定评估公司接受哈尔滨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19款新捷达发动机损坏原因进行鉴定!到了现场以后,原告方也就是汽车租赁公司,当着我们鉴定人员的面给被告方,也就是承租方打电话,说我已经找了鉴定公司,你看看这个修车费你出不出?被告方说什么原因损坏的呀?原告说鉴定公司说是发动机托底导致防冻液缺失!发动机高温导致损坏!被告一听,说那你修车吧,费用我出,你先修车,完事我把钱给你!原告一想,他同意给钱,我就不用做鉴定了,还省钱!就和我们鉴定公司说那就先不做鉴定了!我们这一听这是为了省鉴定费,不想给费用了!我们现场都拆解完了!怎么办,经过协商我们同意原告支付一定的费用!              
       再往后,我们认为这些案子已经就完事了,但是结果没想到峰回路转,汽车租赁公司在朝被告方索要修车费的时候!被告要求原告出具鉴定报告!被告说你朝我要的是什么钱?原告说你不协商好了,我不需要鉴定了,这个发修发动机钱不得给我吗?被告说,你没做鉴定,你怎么证明是我损坏的这个发动机啊!所以我为什么要支付你这个修车费用啊?法官说你当初没做鉴定,没有走正规的司法程序!不能出具有利的鉴定证据!最终法院判决,原告不能拿出最终的鉴定证据,证明发动机损坏原因和被告有直接关系,故判原告败诉!
为了节省鉴定费,为了贪图小便宜,最终自已的维权没有成功!
告诫那些想维权的朋友们鉴定才是维权的最有力的证据!是必不可少的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