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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胜诉的关键

案件诉讼流程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搜集证据。要准备去法院起诉别人,首先就得做好证据材料的搜集,没有足够的证据材料,就算你去打官司你也只会迎来败诉的风险。
对于交通事故车辆的贬损赔偿,车辆维修的合理性,泡水车等车辆方面的车辆鉴定评估报告就是要赢取有关这类案件诉讼中必不可少的依据之一。
而目前在部分法院,比如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焦作中院试行诉前司法鉴定,山西省河津市人民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家口宣化区人民法院等试行的诉前鉴定,更是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放在首位。
立足国情,执法办案、服务大局是我国司法的要求,法院主导的诉前鉴定符合我国社会转型期这一现实条件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范畴。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双方需要大量证据的支撑来证明自己的诉求,而鉴定意见是证据中不容忽视的一部分。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该条赋予了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权利。
当事人怎么才能行使好自行委托鉴定的权利?怎样才能使自己的鉴定报告成为司法仲裁的唯一依据?那就是要通过多方调查,找到一家专业的,有资质的鉴定评估公司。当然,资质不代表优质,入册法院的鉴定机构并不保证就都是行业的佼佼者。在这里有必要提醒大家,入册法院的鉴定评估机构只是为了方便法院的工作,不是行政许可(这一点高院已明确答复)。如果一个鉴定机构无原则的满足你的所有要求,那你就要多留一个心眼。每份鉴定评估报告,必须建立在客观、科学、公证的基础上,要有科学的理论数据支撑,不是空话,大话,想当然。鉴定评估机构以及每个评估师都要谨遵自己的职业素养,严守自己的职业道德,为当事人服务,为司法服务,为社会服务。